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氣候真相 | 8th Jan 2008 | 氣候博客 | (976 Reads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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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藉著制定新《管制協議計劃》,逼使本地兩間電廠減少排放污染物。不過有關協議不但未能為香港帶來藍天,更揭示政府欠缺長遠及全面的政策,以解決由電廠排放溫室氣體、加劇全球暖化的問題。

大家必定記得,過去一年的天氣十分反常。天文台指2007年是香港有紀錄而來第五熱的一年,平均降雨量比正常低兩成,全球暖化問題已殺到埋身。科學家警告解決危機時間越來越少,但政府仍然縱容電廠在未來十年無限制地排放溫室氣體,情況令人憂慮。

根據新《管制協議計劃》,如果電廠排放超標,政府便扣減其利潤兩至三億元。正所謂「罰到入肉」,電廠故然要乖乖就範。不過政府現在給予電力公司的排放上限非常寬大仁慈,香港能否達到2010年的粵港兩地的減排目標實在有很大疑問。

舉例說,綠色和平計算過,如果要達至粵港兩地的目標,中電的青山發電廠和龍鼓灘發電廠在2010年排放的二氧化硫總量,必須少於18,700公噸。然而,政府最近發出的牌照,容許中電在2009年排放四萬公噸二氧化硫,比我們推算2010年的目標多一倍。政府到現在仍未公布2010年電廠的排放上限,政府屆時會否要求電廠大幅減排,以達到粵港之間的協議?

另外,政府不應該容許電廠在達標後可以得到額外的利潤回報作為獎賞。政府過去確實逐步收緊電廠的排放上限,但每次收緊幅度微小;又舉例說,政府只要中電在2009年,比2008年減少5%的二氧化硫。如果政府給電廠的排放上限如此寬鬆,電廠做少少東西便可以達標,而政府定的目標仍未指向2010年粵港兩地的願景,有什麼值得鼓勵呢?

政府以管制協議計劃的模式來規管香港電力市場,其實是自縛手腳。政府只能逐項條款跟電力公司角力,忽略制定完備的能源政策以達致長遠環境和經濟目標的全盤方向。

面對嚴峻的全球暖化危機挑戰,我們需要的是有效的能源政策以減少溫室氣體排放。政府必須在未來十年定立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目標,改變香港的能源結構,以致開放電網,及與廣東省合作開發區域風力資源。否則香港輸掉藍天之餘更把氣候也犧牲掉,值得麼﹖